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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矿是否需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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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_采矿

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探矿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,采矿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办理审批、登记手续,但很多矿业权人认为,取得矿业权自然而然就取得了矿业用地的使用权,因而不去办理用地审批登记手续。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。 三、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。 采矿企业将本企业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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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文解读采矿用地新政!_建设_土地_资源

因此,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,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,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。 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,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,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。 在取得方式上,采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明确建设用地有偿取得,也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。 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实 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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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mnr.gov.cn

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。 三、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。 采矿企业将本企业 采矿权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由原登记管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,并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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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

本通知中的存量采矿用地,是指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(以下简称“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”)和存在义务人的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(以下简称“企业存量采矿用地”)。 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当按照“谁实施、谁负责”原则,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,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;企业存量采 11月25日,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《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》,要求多途径、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,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。. 会上,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、矿业权管理司、国土空间规划局、耕地保护监督司、国土空间生态修 政策解读 |如何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?_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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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

为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鼓励“就矿找矿”,《通知》进一步简化程序,规定采矿权人可直接勘查其采矿权上部和深部资源,无须再办理勘查许可证,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求加强监管。油气资源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,可先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,勘探结束转入生产使用的,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;不转入生产的,油气企业应当完成土地复垦,按期归还。 申请临时用地应当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、临时使用土地合同、项目建设依据文件、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、土地权属材料、勘测定界材料、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其他必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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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_采矿

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探矿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,采矿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办理审批、登记手续,但很多矿业权人认为,取得矿业权自然而然就取得了矿业用地的使用权,因而不去办理用地审批登记手续。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。 三、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。 采矿企业将本企业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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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文解读采矿用地新政!_建设_土地_资源

因此,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,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,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。 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,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,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。 在取得方式上,采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明确建设用地有偿取得,也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。 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实 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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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mnr.gov.cn

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。 三、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。 采矿企业将本企业 采矿权人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由原登记管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,并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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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

本通知中的存量采矿用地,是指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(以下简称“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”)和存在义务人的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(以下简称“企业存量采矿用地”)。 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当按照“谁实施、谁负责”原则,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,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;企业存量采 11月25日,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《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》,要求多途径、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,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。. 会上,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、矿业权管理司、国土空间规划局、耕地保护监督司、国土空间生态修 政策解读 |如何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?_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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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

为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鼓励“就矿找矿”,《通知》进一步简化程序,规定采矿权人可直接勘查其采矿权上部和深部资源,无须再办理勘查许可证,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求加强监管。油气资源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,可先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,勘探结束转入生产使用的,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;不转入生产的,油气企业应当完成土地复垦,按期归还。 申请临时用地应当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、临时使用土地合同、项目建设依据文件、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、土地权属材料、勘测定界材料、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其他必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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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_采矿

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探矿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,采矿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办理审批、登记手续,但很多矿业权人认为,取得矿业权自然而然就取得了矿业用地的使用权,因而不去办理用地审批登记手续。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。 三、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。 采矿企业将本企业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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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,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,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。 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,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,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。 在取得方式上,采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明确建设用地有偿取得,也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。 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实 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(省域范围内,下同)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,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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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通知中的存量采矿用地,是指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(以下简称“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”)和存在义务人的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(以下简称“企业存量采矿用地”)。 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当按照“谁实施、谁负责”原则,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,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;企业存量采 11月25日,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《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》,要求多途径、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,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。. 会上,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、矿业权管理司、国土空间规划局、耕地保护监督司、国土空间生态修 政策解读 |如何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?_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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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

为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鼓励“就矿找矿”,《通知》进一步简化程序,规定采矿权人可直接勘查其采矿权上部和深部资源,无须再办理勘查许可证,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求加强监管。油气资源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,可先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,勘探结束转入生产使用的,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;不转入生产的,油气企业应当完成土地复垦,按期归还。 申请临时用地应当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、临时使用土地合同、项目建设依据文件、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、土地权属材料、勘测定界材料、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其他必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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